根据《
公司法》的规定,
清算组依法从公司原法定
代表人处接管公司的管理权,接管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
公司公章的接交和管理,并从接交之日起建立公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指定专人保管。须移交的公司公章包括:(1)公司公章;(2)公司内各职能部门的印章;(3)各种财务印章及合同印章;(4)独立
法人分支机构的印章;(5)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印章。 2、
债权债务清单,要求不能遗漏,按清算组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 3、资产清单,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分类登记,按清算组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 4、职工花名册,含在职和离
退休的全体人员的花名册,要记载
工龄、工种、用工形式、
工资及工资
拖欠、
社保拖欠等情形。 5、合同书、协议书,各种法律文件及厂内相关文件分类统计移交。 6、财务账册及相关财务资料。 7、企业购买的有价证券,享有的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 8、企业的历史档案等其他应当移交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