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方式有以下三种: 1、马上
报警,公安机关接到“110”
家庭暴力报案、报警求助或者举报后,事发地公安派出所会立即调派警力到达现场,控制家庭暴力加害人,维护现场秩序,对于需要救治、庇护的
被害人进行帮助。 2、向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求助,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
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 3、社区妇联可以接待家庭暴力投诉,对家庭
矛盾纠纷不激烈,没有报警的家庭暴力人员进行系统的跟踪调查了解,及时化解矛盾,并积极为家庭暴力家庭提供心理健康、
家庭关系指导等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
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
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
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