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我们国家不存在自动
离婚的说法,
结婚需要依法登记,离婚也需要走法定程序。 想要离婚,如果没有去办理
离婚登记或者经过
诉讼,就算
分居二十年你们的婚姻依然存在。 那么如果你因为感情不和,长期分居,但是对方还不配合办理离婚登记,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第一,收集两人感情不和以及
分居两年的事实
证据; 第二,依据收集的证据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