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伤认定后能否推翻可以推翻对工伤认定要异议,可以收到
认定书60日内申请
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提起
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
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超过
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处理是否超过了一年的期限就不能认定
工伤,不能主张合法权益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工伤案件属于一种特殊的
人身伤害案件。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在上位法有不同规定时应当适用上位法。在《民法通则》中规定,
人身损害的
诉讼时效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一年。如果用人单位一直在负责
劳动者的治疗,劳动者知道权利被侵犯是在单位停止对劳动者的治疗时开始。因此,如果没有超过《民法通则》规定的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法律应当保护其合法的权益。劳动者可以要求劳动
仲裁部门出具不予受理的决定书,然后向法院提起
工伤赔偿诉讼,由法院作出工伤认定,判定劳动者获得应有的
赔偿。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注意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认定申请才行。同时并不是所有的申请都会得到受理,其中要是超过了规定的时间再申请认定的,那认定部门就可以不予受理。至于工伤认定后能否推翻,这也是可以的,不过要求不服的
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对自己的权益进行救济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