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申请做
工伤认定,需要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由单位在事发后30天内,受伤者或
家属在事发后1年内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伤情相对稳定时,申请做
劳动能力鉴定(即
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
工伤待遇。
因工负伤待遇发生的
纠纷,属于
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
前置条件,即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人
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劳动仲裁的时效为发生争议后的60天内,受伤者可以在事发后的60天内,向单位住所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单位为其做工伤认定及伤残鉴定;也可以在拿到劳动保障局的
工伤认定书后的60天内,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按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建议来电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