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建筑公司
承包项目工程后,往往会将工程分给其他的公司,其他公司也有可能将工程再次分包给另外的公司等等。 那么这就形成了多层分包。 然而往往
建筑工程的
工伤事故也是频繁的,工地
工伤谁负责呢?工地工伤谁负责?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16条的规定,
承包方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
经营范围承包任务,不得无证承包或者未经批准越级、超范围承包。 第19条规定,
承包工程施工,必须自行组织完成或按照有关规定分包部分工程,不得
非法转包。 《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13条第3款规定,此外,劳动部办公厅1994年4月4日《关于如何确认
临时工用工主体的复函》规定,关于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
工伤待遇。 劳动
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
处罚。 承包方经征得发包方同意,或在
施工合同中另有约定,才准将部分工程分包,签订分包合同。 转包
合同无效,
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招雇的人员受伤,除雇主承担一定责任外,转包方应负有同等的
赔偿责任。 包工负责人未汇报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 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