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
经济补偿金。 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与
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
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违反了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
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
赔偿金,每满一年
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