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
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
刑法处罚的
犯罪行为。故意伤害罪虽然有3个幅度的
法定刑,但不可能将同种数罪作为法定刑升格的情节,如果按一罪论处,难以实现罪刑相适应。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
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
犯罪。 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主体要件。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 当负刑事责任;
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主观要件。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
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 《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就是对故意伤害案件概念的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