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生育津贴可以领5个月。根据皖人社秘[2016]96号执行规定,
一、1月16日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前已生育的女职工,至1月16日98天产假仍未到期,按照《条例》规定延长60产假的,延长产假期间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
二、1月16日之前生育的女职工享受延长2个月产假生育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晚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各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已享受的予以抵扣。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法律科普文章由律图官方团队出品,文章经过3轮严格审核,内容覆盖常见法律生活场景,聚焦你想知道的高频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