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加班是否有打卡
证据?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
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根据《
企业职工带薪
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条例及本办
法规定支付未休
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
拒不执行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行政
处理决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您的情况,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投诉,也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后续如果需要
律师帮助,可以来电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