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合肥市拆迁征地

2k浏览 帮助19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9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肥市市辖区范围内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第六条拆迁工作必须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市规划、国土资源、房地产、公安、工商等部门及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配合拆迁管理部门做好拆迁管理工作。


第八条省级以上重点工程办理拆迁报批手续时,在有关部门办理各项审批手续或出具有关证明后,拆迁工作可与报批手续同步进行。


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收购和新征建设用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作为拆迁人,凭土地储备、供应计划和市规划管理部门划定的拆迁范围,到市拆管办办理拆迁报批手续。


第九条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市拆管办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确定后,市拆管办可依当事人申请,下达拆迁定点通知或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并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营业执照》,暂停办理常住户口的迁入和居民分户,暂停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在暂停办理手续期间,有关部门办理的上述手续和证、照,均不得作为拆迁补偿安置的依据。


第十七条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人提供的合法有效证、照所确认的房屋面积和性质,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


拆迁征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拆迁人应当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拆迁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被拆迁人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件。房屋面积或性质与《房屋所有权证》不符的,市拆管办或拆迁人可以查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八条房屋无有效证、照,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被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安置:


(一)环城公园路以内,1956年底以前地形图上有标注的;


(二)环城公园路以外,1977年底以前地形图上有标注的;


(三)建于1984年4月20日以前的农房,持有乡级政府批准文件或证明文件。


根据前款规定,地形图上有标注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的单位用地范围内,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人同意建造的私人房屋不予补偿安置。


第十九条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房屋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自行拆除,不予补偿安置。逾期不拆的,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执行。


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供房屋证、照,按无证、照房屋处理。


第二十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使用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房面积及性质、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二十二条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使用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可向市拆管办申请裁决。市拆管办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裁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起诉。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了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二十四条拆迁补偿安置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商业用房、公寓式办公楼、高层公寓、别墅等建设项目拆迁,不适合原地安置的,可以实行货币补偿。


第二十五条货币补偿款实行公式计算,即货币补偿款=(货币补偿基准价格+被拆房屋结构单位平方米造价×成新)×(1-调节系数)×建筑面积。


前款所称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即区位补偿价,由市物价等管理部门会同市拆管办在房地产市场评估基础上核定。


实行货币补偿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期间停业补助费、人员停业工资补贴。


被拆迁人使用拆迁货币补偿款购买房屋,凭拆迁补偿协议书,有关部门给予减免相关契税


第二十六条产权调换价款计算公式:


(一)按原使用面积安置住宅的产权调换价款=原使用面积×安置房的房屋建筑系数×产权调换差价,其中,房屋建筑系数=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使用面积;


(二)按原建筑面积安置的非住宅产权调换价款=建筑面积×产权调换差价;


(三)征地转户房屋产权调换价款=应安置的建筑面积×产权调换差价。


第二十七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应当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和建设工程的性质,采取原地安置或易地安置的方式。


采取易地安置的,从环城公园路内迁到一环路内的,安置面积无偿增加10%~20%;从环城公园路内迁到一环路外二环路内的,安置面积无偿增加30%~40%;从环城公园路外一环路内迁到二环路内的,安置面积无偿增加10%~20%。迁到二环路外安置的,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安置面积再无偿增加10%~20%。


上款易地安置增加的面积,国有土地上的住宅按使用面积计算;非住宅和征用集体土地上的住宅按应安置建筑面积计算。


第二十八条实行产权调换的,可以对被拆迁人实行一次性安置或过渡性安置方式。采取自行过渡安置的,过渡期内由被拆迁人或房屋使用人自行解决临时住房,拆迁人按规定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住宅过渡期不得超过18个月,非住宅过渡期不得超过30个月,逾期未安置的,自逾期之月起不满12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加100%;超过12个月以上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加200%。


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过渡期内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未安置的,自逾期之月起按上款规定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二十九条市政建设拆迁由市政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可以实行以区为主条块双承包的方式。


市政建设拆迁实行货币补偿。在城市规划许可的情况下,经批准可以实行产权调换。


市政建设拆迁房屋,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所确认的性质、面积补偿安置。


第三十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拆迁本单位自管住宅,被拆迁房屋使用人系非本单位职工的,必须妥善补偿安置;采取调整房屋安置的,其安置房应当是结构完好,水、电、卫设施基本具备的房屋。


为了保障人们的利益,国家对于合肥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有着具体的规定。人们可以按照这个标准计算自己应该得到多少拆迁补偿,拆迁部门也应该按照这个标准给予人们补偿,不能自己私自决定补偿金额的多少。如果在拆迁过程中遇到双方意见不能统一的问题应该两方进行商量。




合肥市拆迁征地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553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432人选择咨询律师
374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合肥市拆迁征地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2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3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0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6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1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8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1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6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7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5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7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1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5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5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4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7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1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8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1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8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1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2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7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0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2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2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7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8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2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4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4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5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1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2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1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3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7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6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3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5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4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1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2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3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5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8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4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6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0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1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无锡188****274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6****644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1****904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最新合肥市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该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合肥拆迁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合肥市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合肥市土地拆迁补偿标准需要根据拆迁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如果是对土地上的房屋予以价值补偿的,那么就需要按照市场评估的价格来确定,如果是对土地上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予以补偿的,那么就需要按照平均年产值来确定,具体的拆迁补偿事项可以参考下文。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户口迁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还有权利吗?,想了解户口迁出后还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权吗?
[律师回复] 户口迁出后是否还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权,需要分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两种情况来看,具体如下:
家庭承包
林地承包:如果是林地的家庭承包,即使户口迁出,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因为林地的承包周期长,投入大,从保护承包人权益和鼓励林业发展等角度考虑,允许继承人继承林地承包经营权。
耕地或草地承包:对于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的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只是部分家庭成员户口迁出,户内还有其他成员的,不发生继承问题,由户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如果全家户口迁出,且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此时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如果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这种情况下,如果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可以被继承。
其他方式的承包: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这里的继承人不受户口是否迁出的限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合肥征地拆迁款发放标准是什么?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707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江门市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新条例针对补偿数额的确定有两大核心要点:1、明确评估价“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强调评估机构的中立性。对比实务中补偿结果,在新条例出台后,因补偿数额不合理所引起的矛盾降低不少。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律师很有耐心,对我的疑问都解答得很清楚详细,回复也很及时,非常值得推荐哟
    183****3719
  • 很感谢律师给到的意见,也让我们知道怎么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的权利!
    187****3140
  • 谢谢律师的回复,非常满意
    180****7413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