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后由一方父母
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
产权登记在
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
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
共同财产; 2,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
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
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