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
清算组。1、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
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债权人可以申请人
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2、公司应于成立清算组之日起10日内向
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备案资料 (二)清算组的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
股东大会决议或者人民法院确认。3.通知、公告债权人。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5.代表公司参与
民事诉讼活动。6.清理债权、
债务。7.处置公司资产。8.处理职工问题。9.执行经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财产。10.编制清算报告。11.办理银行
销户手续。12.申请
注销登记(1)办理注销公告手续(2)办理注销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