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买的房子,
房产证登记时谁就是谁的。
结婚后也不是
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要去房管局增加女方姓名,将成为
共同财产,也就是你老公将房屋部门赠与你,你们共同所有,但应当由书面
赠与合同,赠与要
交契税。具体情况可向房管局咨询。 3、如果
离婚,房产证没有加你的名字,房屋时你老公的,在
婚姻存续期间还得贷款时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你老公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自己的婚前
个人债务,比如离婚时共
还贷款10万,那么你可以主张返还5万给你。但房屋不能要求分割。 4、如果离婚时,房产证加了你名字,就是你老公将部分
房屋赠与你,你只能主张赠与你的部分,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的原则分割。 补充回答:你们可以协商,你老公写赠与合同然后公证的话,具有
法律效力,
诉讼时可以作为
证据使用。既然你老公可以把房子赠与你当然可以,只要是他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就可以。 房子赠与你,因为房子是
抵押给银行的,到贷款银行变更还款人手续,不变也可以,但是房子是抵押了,如果没还清之前,发生
纠纷不能
还贷,房子可能要被拍卖。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