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是指
劳动合同的
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即
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
权利义务不再存在。 归纳起来,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劳动合同期满;二是劳动合同双方
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决定资格消失(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被
宣告死亡或被
宣告失踪;用人单位破产、用人单位被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在具体执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劳动合同期满,企业应及时办理相关的终止手续。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也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为了防止
纠纷,企业最好在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
续签或
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到了
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不一定终止;只有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才可以终止。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解释(劳社厅函[2001]125号),“
国家法定的企业
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此外,如果企业仍然与留在本单位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签订
聘用合同,这时双方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
劳务关系。双方应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进行明确的约定,发生纠纷不适用《
劳动法》和《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不用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条件: 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