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
离婚管辖的规定,
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
户口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
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
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各地法院在
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比如
北京法院,一般的离婚案件由基层即个区县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夫妻双方有争议的财产超过了5000万元,
一审就需要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当然绝大多数案件的离婚管辖法院,一审都是在各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里审理的。以上就是根据规定对
离婚孩子的
抚养费管辖地如何确定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