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就是
杭州社保补缴怎么办理的具体内容 补缴条件 1、参保单位未及时给职工办理参保手续,需补缴
社会保险费的; 2、超出
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予补缴;
工伤、生育不予补缴;已离开单位人员
失业保险不予补缴 补缴材料 《杭州市区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劳动合同或
工资发放凭证。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补缴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早于1998年的人员: (1)以下材料之一:经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招工录用登记表、调入单位的工作调动介绍信、劳动
合同履行期限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 (2)军转干部安置、学生分配等有关材料; (3)财务发放原始
工资凭证; (4)劳动合同期满离开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原劳动合同。 2、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
医疗保险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列入编制部门编制管理的人员:提供编制部门批准的相关材料或《民办教师备案表》; 3、补缴失业保险早于2005年10月的人员:提供《杭州市失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补缴流程 1、根据参保人员的不同情况,填写相应表格。 2、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3、对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经审核
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口头通知申请人。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期限:30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