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血液
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
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
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
拘役,并
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危险驾驶罪定罪
罪名的规定,
从重处罚:(一)造成
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
主要责任,或者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
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
机动车的;(五)有严重
超员、
超载或者
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
伪造或者
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
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
行政处罚或者
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三、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
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