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劳动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个人知晓观点:个人需
赔偿单位有几点 1:合同约定若提前
终止合同需赔偿 2:在离职前刚接受公司专业培训或得到公司特别赞助的一些晋升学习。 3:离职因个人因素明显致使公司受损的。 其他不予赔偿 关于新法旧法问题就不大 只要现在发生的问题都已更新的法为主
公积金是可以全额退出的
社保一些只能退出个人缴纳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