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要明白
解除劳动合同时间限制的一系列问题,就要跟你阐述一下除斥制度。在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用人单位以
劳动者前一
劳动合同期内或多年前出现的过错而解除当前的劳动合同,或是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在前一劳动合同期内或多年前的
违法行为而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往往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
劳动合同法》及其他
劳动法律
法规并未对
劳动合同解除事由发生的时问作出限制,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以多年前的失职或违法行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法律上并无障碍。另一方面,劳资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对方具备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当时并未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是继续延续
劳动关系,甚至续订了劳动合同,在事过境迁后,却以多年前的失职或违法行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有违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也容易使劳动关系陷入不稳定状态。因此,对于劳动合同解除事由十分迫切地需要引入除斥期间制度。因此,您是可以请求得到
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