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
继承人的遗产。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
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第一顺序继承人除了配偶、子女外,还包括自己的亲生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所以如果去世一方还有父母的话,还要将父母算入应
继承份额内平均分。另外,如果已成年或虽未成年但未形成
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也尽了
赡养照顾义务的,也可以适当分得部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