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事故的
责任认定,如果双方对责任有争议的,应由交警部门在调查后,根据事故双方所存在的
违章行为、及该违章行为与事故发生间的作用力大小来认定各方应负的事故责任。 2、对于
赔偿问题:在认定事故责任后,如果经交警主持调解,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
起诉要求赔偿。 同时,因一方为
非机动车,在计算赔偿比例时,可减轻非机动车方10-20%的责任。 《道路
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
交通事故的
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
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