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合同违约金与
赔偿金的区别
违约金是指一方
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
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赔偿金则是指
合同当事人一方
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
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的货币进行
赔偿。可见不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是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就必须付给另一方违约金。而给付赔偿金的前提必须是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另外,如果约定了违约金方式承担责任的,如果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则还应给付赔偿金,以补偿违约金之不足。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在房地产项目
转让合同中约定。二、违约金能与
赔偿损失并用吗?有的当事人在合同中往往约定了违约金,有的则没有约定违约金。在上述情况下,守约的当事人一方在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时,能否向违约方主张既承担违约金,又赔偿损失呢?在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守约方不能要求违约方给付违约金,因为此要求没有合同依据,法院不会支持。在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守约方在
主张权利时,只能在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之间选择一种救济方式。具体选择哪种方式,由当事人自己来选择,当事人有选择权。当事人往往会选择一种对自己最为有利的赔偿方式。比如,约定的违约金比起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
可得利益损失)来说较低时,守约方会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的方式。约定的违约金比起造成的损失过低时,守约方可以要求适当提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比起造成的损失要高时,守约方会要求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来赔偿。但如果违约金比起实际损失过高时,违约方可要求适当降低违约金。但无论在哪种情况下,守约方都不能既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又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而只能选择一种主张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