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地点:男女一方
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 [1] 携带证明: 1、居民
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
户籍证明) 3、
婚姻状况证明 ①
固定工、离
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一般在登记处可以直接照相) 5、
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
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
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
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
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
未婚证明书。 婚前体检:(非强制性) 1、持上述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 2、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 3、经体检证明
符合条件的,持体检
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 其它:需交纳
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三、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
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
结婚登记或
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以上便是“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东西”的相关回答,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