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到
被保险人或者
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
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涉及
人员伤亡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
交强险的,应提醒事故
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统一归档管理。 3、被保险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赔偿保险金。 4、索赔须知必须通俗、易懂,并根据实际案情勾选以下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索赔申请书,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正本,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简易
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法院
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
判决书,仲裁书,车辆
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
财产损失清单,医院诊断证明,
医疗费报销凭证,
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
伤残鉴定书,
死亡证明,被
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
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等。以上就是交强险垫付的流程的回答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