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确定下精神病患者的
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
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刑法中,精神病患者可能为
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或者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2)精神病患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
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 (3)民事责任是指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
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主要涉及
侵权责任。 根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
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
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
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4)刑事责任是指是依据国家
刑事法律规定,对
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 根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
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