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当事人提供的
证据难以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或当事人的过错的,人
民法院可按如下规则确定当事人的
民事责任: (1)
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事故各方承担同等民事责任; (2)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3)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事故各方承担同等民事责任。 法院一般根据此规定都会认定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那么在交强险范围内
赔偿是没有什么争议的了,但超过交强险范围的商业险部分怎么来索赔,保险公司一般对没有划分责任的事故都是拖延作出赔偿,那么
被保险人在赔偿后可直接向法院提起
保险合同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