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
监视居住被告人的
判决书的期限一般是多久的问题,请参考以下内容: 一)监视居住作为
取保候审的补充措施,即符合
取保候审的条件,但是,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
证人,也不能缴纳
保证金,从而在客观上不能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可以采取监视居住。 (二)新《
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
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
扶养人;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
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监视居住的期限是有限制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一般不能超过六个月,但这仅仅是指采取一次监视居住措施时期限不能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