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构成
累犯 当罪犯获准
假释后,从监狱释放,回到社会,并不是代表没事了,假释是有考验期,只有在
假释期间遵纪守法,没有发现
犯罪的,才算真正没事。而假释考验期,就是罪犯剩余未执行完毕的刑期。 而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
刑罚处罚,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的罪犯。 由此可见,罪犯在假释考验期再犯新罪的,是不能构成累犯的,因为其刑罚实则仍没有执行完毕。按照
刑法规定,对此类罪犯是需要结合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和新犯罪的刑期,进行
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