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
轻微伤不构成
犯罪,但可能会
被拘留。致人轻微伤不构成
故意伤害罪,如果
符合条件的应当按照
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
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15天以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