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所问的
借条到期了多久失效问题,根据《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该二年即为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同时,《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还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特殊情况:⑴身体受到伤害请求
赔偿的;⑵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⑶延付或拒付租金的;⑷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这四种情况适用一年的特殊诉讼时效期间。除此以外,还必须提到一个与此相关的重要概念——
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
起诉讼(起诉)、
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
履行义务(承诺)。就你所提出的问题而言,
借贷纠纷适用两年的一般诉讼时效。如果借条到期后的两年内,权利人既没有提起
诉讼,也没有直接向
借款人催要过借款,而借款人也没有承诺偿还或者曾经偿还过一部分,那么作为
出借人要求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将丧失,即你所说的失效。反之,权利人的
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计算2年,且时效的中断没有次数限制。但时过物非,为了能及时、充分保护自己的权利,避免因时间过长而导致相关的
证据消失,最好还是尽快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