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机关户籍部门的相关规定,
集体户口那张单页纸丢失了,需要本人持
身份证、集体户首页原件或者集体户首页加盖单位公章的
复印件和集体户所在单位出具的丢失证明,到
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补办。 因为明确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
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因此,丢失了集体户口中属于自己的那张单页,可以要求集体户口的管理部门(即单位的行政处等)向进行户籍登记的派出所申请补发户口单页即可。 以上是关于集体户口本丢失证明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