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下面是我对“
借条里面的签字盖章应该怎么写”的几点建议,供您参考: 署名要署真名,化名、代号、名字谐音都不规范,最好以
身份证上姓名为准,免得引发
纠纷。由别人代笔书写字据或代笔签名,而本人只在上面按一个手印,也容易引发纠纷。有些人习惯于盖章,但盖私章在法律上的效力并不高,没有备案的私章谁都能刻,但笔迹却是各具特色。时常见香港人以一个或者几个英文字母简易签名,难以认清,在与香港人进行商业往来时,最好让其签全名。 单位应注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印鉴应当规范,字据上最好加盖最高效力的公章,若加盖“某公司行政专用章”、“收
欠款专用章”、“仓库专用章”或者其他小章,要严密关注,谨防对方拒绝承认拥有这些部门章、小章。 个人、单位应写全称,而不宜用简写、代号、化名。如“今欠司马先生货款2000元”中“司马先生”指称不明;如“今欠长城公司材料款38万元”中的“长城公司”指称不明。 签字、盖章要各方
当事人皆在现场,以防被人冒充、替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