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条 【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对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故意杀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
逃逸致
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 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
主要责任的; 2 死亡3人以上,负
事故同等责任的; 3 造成
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
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
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
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
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