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
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
法规,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
刑事责任的
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
危害公共安全的
犯罪,根据我国
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
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
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
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
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是: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
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
伤害罪定罪
处罚。区别要点: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仅有消极的不救助行为;而故意杀人或伤害罪行为。(1)有积极行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①隐藏或者②遗弃;(2)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因为遗弃、隐藏,使被害人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注意,对这种情形在不能证实具有直接故意的情况下,如果事实上没有发生“死亡或残疾”结果的,不应按照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未遂罪处罚。二、交通肇事罪与
过失犯罪的区别要点是认定责任的依据是否“交通管理法规”。厂矿企业的专用
机动车辆、施工车辆以及军队的军用车辆等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因为违反
交通规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如果是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之外,非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第135条(工程
重大安全事故罪)第233条(
过失致人死亡)以及第436条(武器装备肇事罪)等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