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支付时间上法定 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即
竞业限制赔偿金的支付在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后。《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
保密义务的
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
劳动合同或者
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我们认为”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已经对
当事人约定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给予了强制界定。 2、支付标准和支付形式 我国的关于劳动方面的法律
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仅有司法解释作支撑。因此,当事人可以约定的是
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和支付形式,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就适用司法解释。 3、对支付标准仅有司法解释,法律尚无明确规定 根据我国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
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
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