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密费不同于
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 本案中公司实际上是将保密费与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混为一谈。
劳动者的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有着很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产生方式不同。 保密是一种法定义务,不管
当事人之间是否有明示的约定,劳动者在职期间和离职以后均承
担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而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义务则是一种约定义务,则是基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无约定则无义务。 (2)期限不同。 保密义务的存在没有期限,只要商业秘密存在,义务人的保密义务就永远存在;而竞业限制则存在着一个期限。 以上是竞业限制与保密义务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