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因
纠纷而提起的
诉讼 1、
股权转让合同的违约之诉,主要是转受让双方
当事人就股权转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之履行和权利之实现而发生的争执; 2、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主要是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就股权转让合同
违法、违反《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而提起的诉讼; 3、股权转让
合同生效后,因办理
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而产生的纠纷。 (二) 因假冒公司股东签名非法转让
公司股权而引发的诉讼。 假冒公司股东签名非法转让公司股权主要是指公司股东签名被他人冒用,导致其股权被转让并丧失股东身份的诉讼。 (三) 因公司增资扩股而引发的诉讼。 主要包括公司为引进外部资金,控制公司的股东或公司管理人员以公司名义,与公司部分股东或公司股东外第三人签署
出资或投资协议,以改变公司股权结构的行为。 表面上看,此类行为虽不直接发生
股权转让,但是增资扩股往往会导致公司其他股东权益被稀释,公司
控制权发生转移的结果,这在许多地方等同于公司股东权益被转让,所以,这种情况也算是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四) 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了对公司股权进行错误登记或应当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而不予登记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