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你给别人送货可能是
运输合同或者
购销合同,若有
纠纷,属于
经济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主管的范围,可通过仲裁或者
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对于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公安部曾经发出《公安部关于严禁
越权干预经济纠纷的通知》、《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
违法抓人的通知》及《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等规定加以规范。其中要求,对于把经济纠纷当成诈骗案件办理的公安机关且不予改正者,要追究主管领导责任。对方收货没有打收条,即没有书面凭证,可以通过
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其他方式提取
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