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组织清退。
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集资诈骗是诈骗者利用诈骗手段非法募集投资者手中资金的行为,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投资者的利益损害极大。正常情况下,集资诈骗案件破获后追回的资金都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返还,但如果非法集资的资金追不回来,相关的部门是不负责赔偿的,也就是说需要投资者自行负责。以上就是小编对“集资诈骗罪资金可退吗”问题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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