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应不属于故意杀人。对于
故意杀人罪,必须要求
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追求
被害人死亡的故意,而如果是因
交通事故致被害
人死亡的,虽然驾驶员属于酒后驾驶功醉眼驾驶,但因其不符合故意杀人罪所要求的
主观故意,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如果是酒驾(血液中
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他人,肇事驾驶员负事故主要是或全部事故责任的,应以
交通肇事罪来追究
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
犯罪的,则应由交警部门对于酒驾行为进行
行政处罚。如果是属于
醉驾(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致人死亡,肇事驾驶员不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则应以
危险驾驶罪来
追究责任;如果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则应以交通肇事罪来定罪
量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
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