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立案之后五日内送达
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至于什么时候安排开庭及发
传票,法律没有规定,由法院自行决定; 2、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
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