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违建拆除
申诉书尚不明朗,但是根据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依法”强制拆除之规定,
行政机关强制拆除
违法建筑应当按照行政强制
法规定的行政机关
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操作,也就是说要遵循催告、作出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实施强制拆除的步骤。与此同时,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时还要做到两点:一是要进行公告限期拆除;二是只有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
起诉讼又不拆除时才能强制拆除。但是,由于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清晰,基层
执法部门在限期拆除公告何时发布、公告什么内容等问题上,意见很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