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没有特别约定,不管是谁挣的钱,都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一方没有经过对方的允许,将财物赠与第三者,就是侵犯了对方的
财产权,这种赠与就是无权处分,是无效的,另一方可以
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