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就是双方
协商一致的结果,如果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对约定的劳动期限都没有异议的话,是可以这样签订的。 2、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根据上面第三条的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过如果你个人同意企业和你签订固定期限的,也是合法的,或者说企业的行为是不
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