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一般是按照“谁主张,
谁举证”的原则处理,由
劳动者承担
举证责任。 但是个别情况由用人单位举证,主要是: 1、企业开除、
除名、辞
退职工的决定通知等; 2、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处罚的,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 3、职工
违章违法的有关
证据材料等; 4、职工的
工资、奖金收入情况等; 5、涉及培训费的,
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做出的开除、除名、辞退、、减少
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