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
无力偿还的,经
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
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二人以上
共同侵权造成他
人损害的,应当
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以上规定,债务是应当清偿的,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共同
侵权人的
连带责任就是清偿,即彻底的
赔偿。从这个意义上说,连带
赔偿责任就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但在法律文书中一般是用“连带赔偿”这个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