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需要的
证据包括如下: 1、
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 2、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如,《
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绩效考核表》等; 3、关于约定
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 4、劳动者
工资发放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打卡记录》等; 5、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如,《考勤表》、《考勤记录》等; 6、劳动者离职方面的资料:如,《
离职交接表》、《辞退书》、《
辞职申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