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
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履行通知义务。用人单位出现《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最后两款规定情形的,
劳动者无需书面通知即可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六条下列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
欺诈、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
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
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
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上述内容和程序要件的,即应认定其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这里的赔偿责任范围应当包括因劳动者擅
自离职、提前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
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为您解答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