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用人单位是不用支付
补偿金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书面通知劳动者
合同解除的原因及时间等。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有长期
旷工事实;(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规定的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致使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拒不改正的,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月工资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三)严重失职:(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营私舞弊,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